
关于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实施意见
农业现代化 , 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 。 为加快提升农业科技 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切实以高水平农业科技 自 立 自 强支撑农业强 国建设 ,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和 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科技大会精神 ,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 坚持“ 四个面向 ”, 切实把科技创新摆在农业现代化建设突出重要位置 ,进一步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 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 ,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 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 , 优化科技组织模式和创新范式 , 改善创新生态和科研环境 ,提升农 业科技系统化组织水平和体系化攻关能力 ,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
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 必须坚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好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 激发创新活力 。坚持农业科技公共性基础性社会性定位 ,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 。坚持产业需求导向 ,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 坚持守正创新 , 尊重农业科技创 新特点和规律创造性统筹谋划推进 。 坚持人才引领发展 , 充分发 挥农业科技人员积极性。
到 2035 年 ,建成运转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 , 农业科技创 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 涌现一批创新能力和综合实力全球领先 的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 形成一批有国 际影响力的 国家农业战略科 技力量和战略人才力量 ,农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 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自 主可控 , 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居于世 界前列 , 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 自立 自 强 , 为农业强国建设提供强有 力 的支撑。
二、强化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创新核心使命
( 一) 中央级科研院所要聚焦服务国家重大需求 。 主攻全局 性、战略性、前瞻性农业重大科技问题 。 发挥表率作用 , 强优势、补 短板、填空 白 ,切实完善机构、人才和学科专业布局 , 加快建设世界 一流学科和一流科研院所 。 试点探索企业化 管 理 等 更 灵 活 的 制 度 。 聚焦重大战略急需 ,发挥好崖州湾实验室的作用。
( 二 ) 地方科研院所要着力支撑区域发展 。 主攻区域性、特色 性产业科技问题 。 注重统筹推进 , 优化调整省域科研院所创新力 量 。加强省级农科院优势特色学科建设 , 支持有能力的地方科研院所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 。加强省级农科院对地市级农科院所 的统筹指导 ,推进紧密协作、一体发展 。 强化地市级农科院所集成 创新、试 验 示 范 等 核 心 职 责 , 支 持 其 与 同 级 农 技 推 广 机 构融 合 发展。
( 三) 高校要强化为农服务使命 。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 以强农 兴农为 己任 , 大力培养知农爱农新型人才 ,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 能力 。加强新农科建设 ,夯实农业院校涉农专业主体地位 , 强化涉 农专业内涵建设 ,加强生物育种、耕地保护、设施装备、乡村规划建 设等急需学科专业布局 , 围绕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布局新兴涉农学 科专业 。 支持高校与院所、企业共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或 授权点 。 支持高校有组织开展基础前沿研究 和 关键 核 心 技 术 创 新 ,提高成果转化水平。
三、加快培育壮大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 四) 提升企业 自 主创新能力 。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 惠政策 , 推行后补助、政府采购合作创新等支持机制 , 推进企业设 立研发准备金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相关领域的信贷等 支持力度 。 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支持企业科技 创 新 的 融 资 服 务模 式 。 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等创新平台 。 增设企业博士后 工作站。
( 五) 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 。 鼓励企业出资、联合 科研院校共同开展产业技术研发 。 支持企业牵头或科研院校会同企业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 。 引导科研院校的 科研人员依规到企业担任“ 科技副总 ”。促进企业、科研院校的技 术研发、中试验证等平台双向开放 。 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在 海内外共建研发中心。
( 六) 保障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 建立农业企业创新能力 动态监测机制 ,加强对接服务 ,着力培育一批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 农业科技领军企业 。 提高企业在科技规划制定、科技政策决策和 科技计划实施等方面的参与度 。 市场化程度高的技术研发类科技 计划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承担。
四、优化农业科技创新组织机制
( 七) 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布局 。 着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 品 稳定安全供给 , 系统部署品种培育、耕地质量、农机装备、病虫害防 控、种植养殖、绿色低碳、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发展 等科技任务 。加强农业基础前沿研究 ,推进新一代生物技术、信息 技术等在农业领域融合创新 ,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 八) 健全科技任务来源机制 。 完善面向产业征集科技需求 的选题方式 ,注重行业、企业、地方等联合“ 出题 ”, 科学凝练命题。 加强战略研究与技术预测 , 注重前瞻性引领性布局 。 实施一批部 省联动项 目 。 支持非共识项目研究。
( 九) 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 。 组织好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等优势力量 ,提升协同创新水平 。加快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 集中力量攻克瓶颈制约 。 组织实施好农业生物育种国家科技重大专 项 ,培育重大突破性品种 。 系统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 , 着力解决农业重大科技问题 。 建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 强化 国家级与省级体系衔接互动 。 加强场景驱动的系统集成、中试验 证和迭代升级 。试点推行长周期科技项 目。
( 十)面向用户和市场开展评价反馈 。 完善适合农业特点的 科技项目分类评价机制 , 实施“ 答题 ”闭环管理 。 针对技术研发类 项 目 , 突出推广应用实效、市场 占有率等产业评价标准 , 引入品种 审定、农机鉴定等第三方机构全程参与项 目实施 ,及时纠正偏差。
五、建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 十一) 造就高水平农业科技创新人才 。 创设更加积极开放 有效的人才政策 ,加大农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 人才等梯次培养力度 。 注重在农业科技创新一线发现用好战略科 学家和后备人选 。 支持一批神农领军人才和神农青年英才 。 明确 比例要求 ,支持青年人才担纲重大科技项 目、创新平台等负责人。
( 十二 ) 培育农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 。 加强科研院校负责 同 志、科技管理人员能力素质培训 。 鼓励更多地方实施“ 定 向招生、 定向培养、定向就业 ”的农科大学生教育政策 。扩大农业职业教育 规模 ,支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 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 人教育培训。
( 十三) 创新农业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 坚持产业导向 , 结合岗位职责 ,科学设定农业科技人才考核周期 。 鼓励科研院校在 职称评审、晋职晋级等方 面 , 对 从 事 科 技 创 新、成 果 转 化、科 技 管 理、科研辅助的人员进行分类评价 。 落实科研人员离 岗创办企业、 兼职创新等政策 , 推动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 强化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把绩效 考核与薪酬分配更好结合起来。
六、提升农业科技条件支撑能力
( 十四) 加强重点实验室建设 。 聚焦农业领域科技创新重点 方向 , 建设完善全国重点实验室 , 发挥其农业科技创新骨干作用。 优化省部级农业重点实验室布局 。 新建若干农业领域国家技术创 新中心。
( 十五) 提升农业科研设施水平 。 建设高水平育种生境模拟 装备等一批农业重大科研设施 。 加强农业科 研 机 构 试 验 基地 建 设 ,加密布局育种测试网络 。 推进建设高通量种质资源表型鉴定 装备 。 结合生态区划和产业需求 , 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 地 ,推进现有生产技术的集成创新和熟化验证 。 推进大型仪器设 备共享。
( 十六)筑实基础性支撑性科技平台 。 加强 国家级和部级野 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能力建设 , 深入挖掘利用科学数据资源 。 加强 农业科学数据中心和种质资源库 ( 圃、场) 建设 , 新建国家淡水渔 业生物种质资源库 , 完善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 。 统筹推进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
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十七) 创新科技成果集成转移转化机制 。 推进职务科技成 果资产单列 , 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 , 鼓励运用股权激励、赋 权入股等多种方式实施收益分享 。将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成果 转化等业绩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 加快实施财政资助科 研项目形成专利的声明制度 。 探索科研院所、高校共建农业科技 现代化先行县 。 集聚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科技企业等 , 建好国家 农业科技园 区 。推动科研成果在现代农业产业园落地 。培育农业 技术经理人队伍 ,支持建设农业科技孵化器和技术市场。
( 十八) 推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 鼓励社会资本按照市 场化原则设立农业科技领域的创投基金 。 推广创新积分制 , 强化 农业科技领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政策力度 ,进一步完善融 资、保险等农业科技专属金融产品及担保机制 。 支持符合条件、承 担国家重大科技项 目 的农业科技企业上市融资。
( 十九) 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 。 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 , 提 升素质、回归主业 , 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 。提升县乡农技推广机构 条件能力 。鼓励发展各类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 , 完善科技小 院等推广模式 。充分发挥科研院校、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等农技推广服务作用 。 持续抓好科技特派员( 团 ) 工作 , 支撑服务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的农业产业发展 , 鼓励跨区域科技帮扶 。 实施好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
八、推动农业科技高水平开放合作
( 二 十) 加强双多边合作机制建设 。 健全双边农业科技对话 机制 ,协商推进政府间重点领域合作 。加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国 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等国 际组织的协作 。 加强与东盟、上合组织 等区域性 合 作 机 制下 的 农 业 科 技 交 流 , 推 动沿 边 省 份 更 好 发 挥 作用。
( 二 十一) 完善合作平台布局 。 建设高水平国际联合实验室 , 鼓励建 设 海 外 实 验 室 。 加 强 与“ 一 带 一 路 ”国 家 农 业 科 技 合 作。 办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大会、国 际 农科院院长高层研讨会等国际性会议 。 推动在华设立农业科技国 际组织。
( 二 十 二 ) 深化国际联合创新 。 积极探索农作物基因资源阐 析国际大科学计划 。 围绕农业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安全等共性挑 战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鼓励企业以参股、并购等模式与国际科技 企业开展合作。
( 二 十 三) 强化国际人才和先进技术引进交流 。 加强 国 际先 进农业技术引进及产业孵化 。 着力引进国际一流科学家和青年科 学家 。加大支持力度 ,选派更多农业青年人才到国外深造。
九、改善农业科技创新生态
( 二 十 四) 高水平建设农业高新 区 。 在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 ,先行先试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新机制 , 加快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严格准入、动态管理 ,提高国家 农业高 新 技 术 产 业 集 聚 地 和 现 代 农 业 产 业 科 技 创新 中 心 建 设 水平。
( 二 十五)完善农业科技投入机制 。 各级财政加强农业科技 保障 ,鼓励各地探索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结合的投入机 制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 引导农业企业加大科技投入 ,进一步拓宽 资金来源渠道。
( 二 十 六) 提升科技创新投入效能 。 完善科研项 目 绩效管理 制度 ,加强对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规范性、有效性的监督 。 压实项 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和项 目 负责人直接责任 , 严格执行财政资金 管理规定 。探索实行中长期绩效评价 , 强化结果运用。
( 二 十七)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 加强植物新品种保护等 制度建设 ,加快新品种权授权 。探索农业知识产权分级分类评价、 市场化定价交易和质押机制 。按照重点农业创新单位实际需求派 驻知识产权专员 。加大侵权打击力度 , 强化农业科技成果保护。
( 二 十八) 加强农业科研学风作风建设 。 弘扬科学家精神 , 大 力宣传农业科学家先进典型 。 建立农业科研诚信负面清单 , 规范 各类评审评估活动 。加强对兼任行政职务人员从事科研活动的管 理 。坚决整治“ 圈子 ”、“ 围会 ”现象 ,严厉查处打招呼、请托、抄袭、 造假、挂名等学术不端行为 。 加强农业科技安全风险防控和科技伦理审查监管。
( 二 十九) 加大农业科普宣传力度 。 打造更多农业科普基地 , 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投身农业科普工作 。 围绕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 广泛开展农业科普宣教活动。
十、加强组织保障
在中央科技委领导下 , 加强农业科技工作央地联动和部际协 调 。各省( 自 治 区、直 辖 市)结 合 实 际 建 立 农 业 科 技 管 理 协 调 机 制 。 围绕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健全区域农业科 技协作机制 。建立农业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省域农业科技创新效 能监测机制 。 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 能 提 升 推进 落 实 机 制 ,细化任务分工 , 强化工作调度 ,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