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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16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秘〔2024〕186号)要求(原文链接),启动2024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省知名专家延续资助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知名专家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优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本年度对知名专家项目和优青项目,实行不限额申报;对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2024年可推荐78项青年项目和57项面上项目。

1.省知名专家延续资助项目主要支持取得突出成绩的上一年度到期的省知名专家项目负责人,鼓励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重大需求背后的科学问题,以久久为功的精神挑战科学难题、攀登科技高峰,着力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培养具备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水平领军人才。

2.知名专家项目主要支持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且有望获得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或科技重大项目资助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高水平研究,培养一批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3.优青项目主要支持省属单位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且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4.青年项目主要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才。

5.面上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

二、项目资助模式

本年度试点实行“应用导向”“前沿导向”两类资助模式

1.前沿导向的基础研究,指选题源于遵循科学发展规律提出的前沿问题,旨在开展原创性前沿性基础研究。

2.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指选题来源于重大应用研究中抽象出的理论问题,旨在凝练解决重大应用攻关亟需突破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难题。

三、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办法》第十三至二十条规定及申请通知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2)是依托单位正式受聘的科学技术人员,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3)是所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在读研究生、离退休以及兼职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2.项目申请数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1项

(2) 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合计限2项

(3)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

3.各类型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省知名专家延续资助项目申请人,应当是2023年度到期的省知名专家项目负责人,已按时完成研究任务且未延期、终止或者撤销省知名专家项目,只能选择与第一个资助周期相同的领域,不得跨领域申请。

(2)知名专家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知名专家项目(含2013年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3)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知名专家和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

(4)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基金项目

(5)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知名专家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知名专家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4.项目申请人与参与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2个

5.2023年到期且按要求提交结题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或面上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的国家基金委相关学部盖章结题证明通知材料可在“智慧校园-科研系统”中该项目的“项目文档”下载,2023年底到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全部结题。

(二)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当和合作单位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并说明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附件2)。合作研究协议在项目申报期间无须提交,项目立项后须随项目合同书一并提交。

2.在校博士后的聘用期限必须覆盖当年度申报项目的实施周期,且在申报书附件中上传博士后聘用合同(包含出入站时间)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无法覆盖项目实施周期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3.2023年度安徽省重点实验室重组结果良好及以上的平台可单列青年、面上项目的推荐指标,其中评价优秀的3个平台可单独推荐不超过2个青年或面上项目;评价良好的4个平台可单独推荐不超过1个青年或面上项目。推荐项目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推荐至安徽省科技厅择优支持。

(三)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系统上传申请人本人及参与人手写签字的个人科研诚信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国家或省级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4.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合同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5.申请人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6.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实验动物等),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8.项目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申请人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和我省相关要求,遵从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四)经费管理要求

省基金项目实施经费包干制试点,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实施办法》(校科发〔2024〕2号)《关于做好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24〕75号)《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措施》(皖财教〔2022〕1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经账号激活完善或注册审批、学校授权项目类型后,点击“办事大厅”进入,点击“省自然科学基金”类别进入,点击“业务办理”开展申报工作。

(1)历史申报人:

安徽科技大脑系统已将原“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依托单位的历史申报人信息迁移至系统,现仅需各个申报人登录系统后确认个人档案准确无误,并点击【提交】至依托单位,依托单位无需审批自动成为单位的申报人角色。

(2)今年新注册申报人:

需申报人通过身份证统一认证登录注册安徽科技大脑系统,完善个人档案信息,并提交至依托单位进行审核。依托单位审批通过后,自动成为申报人角色。

2.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后,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附件全部材料合计总页数不超过40页,其中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附件材料按规定扫描成PDF上传,具体要求详见申报书附件。

五、学校申报节点

1.请有意申报的项目申请人登录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激活完善或注册个人信息,于7月12日中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项目授权申请表》(附件1),科技处将及时授权项目申报权限,期间项目申请人在“科技大脑-科技政策-申报信息”可先自行查看申报书模版。

2.授权后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需报送科技伦理证明表(附件3、附件4)。

3.项目申请人于2024年7月29日前完成线上提交。学院于2024年7月30日下班前统一将:

(1)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的申报书(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所有类型项目的推荐汇总表(附件5,需盖章)

(3)科技伦理证明表(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以上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勤政楼105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邮箱kjc@ahau.edu.cn。

2.科技处将组织专家对超出推荐指标的青年项目、面上项目进行评审,待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项目申报人于2024年8月5日前完善申报书,在科技大脑门户网站提交申报材料。

3.学校于8月9日24点前在科技大脑门户网站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0551-65786441

邮箱:kjc@ahau.edu.cn

                              科技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