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发〔2023〕4号)相关规定,现将结账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账项目范围
2021年12月31日之后已经结题,且结余资金在1000元及以下的221项纵向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等拨付到学校基本户的纵向科研计划项目(详见附件1)。
二、结账方式
科技处、社科处会同财务处统一办理结账手续,由学校统筹处理。
三、其他说明
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账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
科技处 社科处 财务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