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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7日 15:5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欧盟委员会中欧人才项目指南(原文链接)。请各有关学院仔细研读指南和形式审查等条件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一)合作内容。

  本项目支持中国研究人员加入已获得欧洲研究理事会(ERC)资助的欧盟项目团队进行312个月的研究访问(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项目清单见附件1,根据欧盟法律要求,附件1中未提供欧方联系方式,申请人可以向项目联系人咨询欧方联系方式)。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3万元/项(直接费用,本项目无间接费用),仅限用于中国研究人员访欧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中国研究人员赴欧期间的生活费用与研究经费由欧盟项目团队支付。

 (三)资助期限。

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91日至2026228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并且是2025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资助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申请人应联系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欧盟项目团队,就访问时长、研究内容、赴欧期间生活费用及研究经费等内容达成一致,取得对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接收函(参考范本见附件2)。

  (三)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中欧人才项目,合计限1项。

(四)更多关于限项申请规定的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报说明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ERC(中欧),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还须上传欧盟项目团队同意接收中国研究人员的接收函扫描件(参考范本见附件2),作为附件材料与电子申请书一起在线提交。所附接收函内容需涵盖访问时长、研究内容、生活及研究费用安排等,并由欧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未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学校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请人按照指南要求填报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于202425日至202451316时登录基金委系统填写提交。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0551-6578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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