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发〔2023〕4号)、《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校科字〔2022〕14号)、《安徽农业大学横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4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激励承担横向项目和开展成果转化的十条措施(试行)》(校科发〔2023〕8号)等要求,现就2023年度科研绩效申报与考核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3年度办理经费入账,或之前有经费入账但未足额提取绩效的科研项目,按照“先考核、后发放”的原则,可根据项目预算情况和执行进度分年度核发绩效。对于验收不通过的项目暂缓绩效发放,鼓励绩效支出向贡献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
特别提醒:纵向项目合同(任务)书或经费预算中未列支绩效支出的科研经费,如科研平台经费、科研建设经费、各级产业体系经费、教育厅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等,以及已办理成果转让收益分配的经费不安排绩效支出,请勿申报。
二、项目绩效核发标准
(一)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核发标准
(1)我校牵头承担的纵向项目按照项目合同(任务)书或经费预算执行,根据时间节点按照不同管理规定核发:
1.2020年12月31日后在研或结题的项目,预算制自然科学类项目最高可按到账间接经费的60%标准申报,社会科学类项目最高可按到账间接经费的70%标准申报;包干制项目绩效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确定,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8%(2021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和青年项目以及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知名专家项目除外,可单独咨询科技处)
2.不在上述所列纵向项目,绩效最高可按到账间接经费的25%标准申报。
(2)我校参与合作的纵向项目,如项目合同(任务)书或经费预算中未明确合作单位绩效支出,且入账时未明确间接经费金额,需与项目牵头单位签订经费补充协议,明确合作单位绩效支出,否则无法核发绩效。
(二)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核发标准
(1)申报基数:以2023年度办理经费入账,或之前有经费入账但未提取绩效的科研项目到账经费为基数(外转给合作单位研究的部分须从基数中扣除)。
(2)申报比例:
1.2023年9月20日以后立项的源自企业委托的横向项目(不含校地、校企战略合作框架下的委托项目),在确保完成合同任务的前提下,科研绩效比例不设限制。校地、校企战略合作框架下的委托项目(含特色试验站、研究院等)科研绩效比例为30%。
2.不在上述所列横向项目绩效比例为不高于30%。
三、绩效申报流程
1.绩效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型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纵向或横向)》(附件1或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汇总表》(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中期绩效考核情况表》(附件4),按要求提交项目绩效考核发放材料至学院汇总。
2.学院考核。学院汇总绩效考核发放材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纵向或横向)》(附件1或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在办理相应的审核手续(签字、盖章)后,根据项目类型集中报送相应部门联系人,同时发送电子版(以学院名称命名)到相应邮箱。
3.材料报送。科技处受理汇总纵向项目绩效考核发放材料,社合处受理汇总横向项目绩效考核发放材料。
4.绩效发放。科技处、社科处和社合处分别负责核准自然科学类纵向项目、社会科学类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的绩效考核发放材料,经校领导审核通过后,汇总报财务处办理绩效发放手续。
四、其他事项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发放,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要求申报。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学院报送的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2.项目绩效发放对象需为项目批复书、合同(任务)书中明确的项目组成员,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参与研究、管理、辅助工作并有实质贡献的人员,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绩效分配。
3.表中项目名称须与科研系统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学校牵头承担的纵向项目的项目编号是必填项;项目对应经费代码须与财务系统完全一致,请勿填写以kyj、172、173开头的经费代码,以免影响绩效核发。
4.发放申请表和支出汇总表涉及发放人员姓名、职工号、手机号、开户行、银行账号、发放金额等关键信息时,请务必准确填写,以免影响本批次发放绩效的整体进度。
5.申请科研绩效发放的经费账户应保持余额充足,否则将无法核发绩效。
6.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分配方案,多个项目发放给同一人的绩效将在累加后,由财务处核发到相应个人账户上,个人所得税按税法规定执行(附件5)。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注意税率对应的相应节点,与其他发放对象沟通妥当,以免出现扣税税率跨级的情况。
五、报送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1.本年度科研项目绩效考核发放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下午下班前。
2.纵向项目材料受理联系方式
科技处:颜二苗 汪添祺(勤政楼105室,电话65786408 65786441,邮箱wtq9098@ahau.edu.cn)
3.横向项目材料受理联系方式
社合处:许成林(勤政楼151室,电话65786349,邮箱xnychengguo@ahau.edu.cn)
科技处 社合处 社科处 财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