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学院:为规范我校科研副产品(物)管理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科技处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审计和校内巡察发现的问题,以及学校科研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徽农业大学科研副产品(物)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了《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向各有关单位及学院广泛征求意见(详见附件1-4)。请各有关单位及学院及时下载附件并转发审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于12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反馈意见的电子稿发送科技处邮箱kjc@ahau.edu.cn。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附件1:安徽农业大学科研副产品(物)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外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安徽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