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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底前到期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7:51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学院: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党〔20233号)《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皖科基奖〔202016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底前到期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准备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202312月前到期的所有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含批准延期且到期的项目)做好结题准备工作(详见附件1)。

二、验收准备要求

(一)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开展研究工作,由安徽省科技厅组织验收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当做好撰写结题报告,编制经费决算,梳理科技报告等工作,待正式验收通知下达后,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材料

(二)农村领域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关于做好农村领域2023年底前到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原文链接)做好结题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验收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准备好验收所需材料,并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提交。

(三)科技合作领域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关于组织开展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领域、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领域及长三角科技合作领域)2023年度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附件2),做好结题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验收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合同到期后1个月内准备好验收所需材料,并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同步提交。

(四)标准化专项领域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开展研究工作,由安徽省科技厅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验收结题工作。项目负责人应当做好撰写结题报告,编制经费决算,梳理科技报告等工作,待正式验收通知下达后,在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材料

三、验收准备要求

1.各项目主持人根据要求提前准备结题材料,及时使用项目经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由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2.不能按合同书计划实施期结题的项目主持人及时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见附件3),20231023,以学院为单位反馈电子版至kjc@ahau.edu.cn邮箱,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勤政楼1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方式:0551-65786441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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