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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6:30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农业农村部发布科技创新2030-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竞争类项目申报指南(原文链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填报项目预申报书(附件1),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预申报书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我校牵头申报项目由农业农村厅推荐)。通过首轮评审的项目,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2. 牵头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支持方向组织项目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任务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3. 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其他参与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鼓励优秀青年科技人员领衔担纲承担任务,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担任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4.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应满足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限项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还应满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联合限项要求,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文件。

5.项目参加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家(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

6.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预申报书模板),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

二、申报方式

1.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和指南,明确申请资格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积极联系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申报书(附件1)和附件,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成册,预申报书一式12份(2份为盖章原件,封面标注正本),附件一式3份。附件要求精简清晰,应提供清单并顺序排列,主要包括: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项目申报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应具有代表性,同一类型资质证明文件每类不超过5项。

3.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0月16日前将盖章纸质件和电子件光盘送勤政楼105办公室,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版本和Word版本)发送kjc@ahau.edu.cn。

科技处统一办理盖章后于10月23日12:00前将盖章纸质件和电子件光盘送(寄)至实施管理机构。逾期视为放弃。

4.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牵头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未进入正式申报环节的申报项目不再反馈。

请登录系统,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看申报指南材料,或联系科技处老师获取。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0551-65786441


                              科技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