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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2:04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100 号),现将2023 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2023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鼓励支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联合牵头申报。

申报主体需注重与地方政府、科研院所、企业等的协同,原则上没有企业支持和协同研究的项目不予立项

二、项目类别

2023年度高校协同创新项目分为三大类,我校可牵头申报前两类专项,鼓励与安徽科技学院合作申报第三类专项

一是竞争类协同创新项目(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

二是皖北地区定向委托协同创新项目(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优先支持皖北地区本科高校牵头申报);

三是支持安徽省智能农机装备研究院建设协同创新项目(限安徽科技学院牵头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无任何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2.为大力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项目团队要合理配置人员结构,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团队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集中力量,协同攻关。每个项目协同高校原则上不少于2所,其中我省省属高校不少于1所,协同单位至少有1家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创新项目。鼓励支持省属高校联合国家实验室、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创新。

4.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主持1个项目。正在承担安徽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的人员不得主持申报(已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除外)。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申报质量,允许部分指南不立项。

2.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3.每个项目立项经费50万元左右,由省教育厅下达至牵头高校,项目协同企业需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经费支持,且必须将经费打入牵头高校账户,并签订有关经费使用协议。项目经费中省财政经费按照《安徽省高校发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4.项目牵头申报高校应与所有协同单位签署联合研究协议,协议内容应包含研究内容及任务分工、合作机制、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等。联合研究协议需与申报书同步在系统中上传。

五、申报安排

   1.请项目申请人登陆安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登录网址http://srp.ahjzu.edu.cn),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联系科技处或社科处获取),填写《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10月7日下班前完成线上申报书提交。

   2.项目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协同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于10月7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送盖章纸质版自然科学类汇总表报送至勤政楼105办公室,社会科学类汇总表报送至勤政楼14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汪添祺 沈智


联系电话: 65786441 65780043


联系邮箱:kjc@ahau.edu.cn(自科类) skc@ahau.edu.cn(社科类)



                                  科技处 社科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