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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项目和校青年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2日 11:5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农业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现对到期的安徽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校青年基金项目集中办理结题,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办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

(一)结题范围

本次主要办理2020-2021年度立项的安徽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含2019年未结题项目,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结题所需材料

1.《安徽省教育厅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技术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从解决关键技术角度,阐述研究方法、过程和结果等相关技术信息;或围绕项目任务目标,阐述采取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案、实现途径和示范推广等相关信息。

4.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包括,包括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审(认)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标准、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等。注意附件成果需标注“安徽省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编号:)”字样。未标注或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研究成果。

5.从财务系统打印的经费使用明细。

申请延期的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7)。

(三)结题材料要求

结题报告单独打印,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技术总结报告、成果证明材料和经费使用明细等)合订成册。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题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上报各学院,学院整理后统一报送至科技处1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c@ahau.edu.cn,邮件主题“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材料+学院”。

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9日

(四)验收流程

科技处将集中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会议验收,对结题材料进行验收评审打分,其中重大项目需进行现场答辩。通过验收的项目,科技处统一办理结题证明。

二、安徽农业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

(一)结题范围

2018年-2021年立项的安徽农业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结题清单见附件3)。

(二)结题所需材料

1.《安徽农业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4)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项目期间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任务书;或三位专家评审选题有创新的意见;或专利证书、新药证书、审(认)定的品种(系)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备案标准、专著和核心刊物发表论文等;注意附件成果应标注“安徽农业大学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编号,未标注或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得列入研究成果。

申请延期的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7)。

如果项目资助期内获批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或具有三位专家评审选题有创新的意见的,项目负责人不需要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直接认定为结题。

(三)结题要求

结题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成果证明材料等)合订成册。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将结题材料上报各学院,各学院汇总后将验收材料、验收汇总表(附件5)等整理成档,报送科技处1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c@ahau.edu.cn,邮件主题“姓名+项目编号+结题材料+学院”。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10日。

(四)验收流程

科技处将集中组织专家审查,并提出结题意见。对符合结题要求的,准予结题后通知项目负责人,统一办理结题证明。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0551-65786441


          科技处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