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要求(原文链接),现将我校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全面发展的要求,提升标准化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在我省重点领域开展重要标准研制,加快先进技术标准的推广实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
(二)突出产学研合作,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实施项目;鼓励与长三角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长三角标准化一体化发展;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把项目研究形成标准成果作为立项重要指标。
(三)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类别。2023年标准化专项分为四个优先主题,即高新技术标准化、数字经济标准化、产业融合标准化、公共安全标准化。
(二)支持强度。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方式。原则上项目按照A类50万元/项、B类20万元/项、C类10万元/项三类给予支持(A类成果为国际标准;B类成果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C类成果为地方标准)。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资金投入不低于项目资金总投入的60%。项目立项后,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解决。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年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等),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聘用、延迟退休等)。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
(二)其他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学院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2.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3.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4.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5.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如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申报程序
1.请申请人仔细研读申报通知及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选择适合领域填写申报材料,自愿申报。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3),于2023年9月20日前提交至学院,学院将项目申报书(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和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勤政楼105办公室,word电子版发送至kjc@ahau.edu.cn。
项目申报时无需提交全部申报书纸质版,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3.需要办理科学伦理证明的申请人,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伦理证明纸质一份(附件2、3)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科技处统一办理后反馈给申请人。
4.附件材料中需要2022年度研发投入须达到或超过1000万和2020-2022年三年资产收支负债表等证明材料的,请联系科技处获取。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0551-65786441
邮箱:kjc@ahau.edu.cn
科技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