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校科字〔2020〕13号)和《安徽农业大学横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4号),现就2022年度科研绩效考核与发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2年度及之前有经费到账,且未足额提取绩效的科研项目。
科研平台类、建设类经费、产业体系类经费、教育厅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和已办理成果转让收益分配的经费不安排绩效支出,请勿申报(项目下达单位在项目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二、绩效核发标准
(一)纵向科研项目绩效核发标准
纵向项目按照任务书中的间接费用预算(如有外拨经费须从基数中扣除),根据时间节点按照不同管理规定核发:
2020年12月31日前(含)结题的项目,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校科字〔2016〕31号)执行,项目绩效最高可按间接经费的25%标准申报;
2020年12月31日后在研或结题的项目,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管理实施细则》(校科字〔2020〕13号)执行,自然科学类项目最高可按间接经费的60%标准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最高可按间接经费的70%标准申报。
(二)横向科研项目绩效核发标准
横向项目绩效按照不高于科技服务项目当年到账经费(如有外拨经费须从基数中扣除)的30%作为课题组科研绩效。
三、绩效申报流程
1.绩效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发放申请表》《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汇总表》《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中期绩效考核情况表》(附件1-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学院。
2.学院汇总。学院汇总审核项目绩效申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报送学院签字盖章后的《安徽农业大学科研绩效支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kjc@ahau.edu.cn,其他附件纸质版由学院留存档案。
3.材料报送。各学院于1月6日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4.绩效审核。科技处会同财务处于1月13日前完成绩效申报核对,报校领导审阅后,由财务处办理打卡发放手续。
四、注意事项说明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科研项目绩效发放,通知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本通知,严格按照要求申报。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报,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学院报送的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2.表中项目名称须与科研系统项目名称完全一致,学校牵头主持的纵向项目的项目编号是必填项;财务经费代码须与财务系统完全一致,请勿填写以kyj开头的经费代码,以免影响绩效核发。
3.涉及发放人员姓名、职工号、手机号、开户行、银行账号、发放金额等关键信息时,请务必准确填写,上述信息项只要出现任何一次错误,就会影响本批次整体发放绩效的进度。
4.负责人从横向项目经费中申请绩效时应当确保当前经费账户余额充足,否则将无法核发绩效。
5.今年发放的科研绩效并入年度工资总额计税,不再单独扣税。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方式:0551-65786441
联系邮箱:kjc@ahau.edu.cn
科技处 财务处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