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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13:08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项目的通知》要求(原文链接),现将我校申报2022年标准化专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全面发展的要求,提升标准化对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在我省重点领域开展重要标准研制,加快先进技术标准的推广实施,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做贡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

2.突出产学研合作,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鼓励与长三角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推动长三角标准化一体化发展;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注重取得实效,把项目研究形成标准成果作为立项重要指标。

3. 项目应符合2022年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申报指南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三年,从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二、项目申请类别与支持强度

1.项目类别。2022年标准化专项分为四个优先主题,即新兴产业标准化、乡村振兴标准化、绿色发展标准化和优势产业标准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指南。

2.支持强度。项目采取公开竞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方式。原则上项目(A类国际标准;B类包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C类地方标准)按照A类50万元/项、B类20万元/项、C类10万元/项三个档次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 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由申报单位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非申报单位正式职工的需签订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主持人年龄、工作单位等佐证材料);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应具有参与标准制修订的相关经历,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项目除外)。

2. 同一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4. 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目标任务及项目资金额度,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及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5. 项目总经费原则上不予调整,若立项批复的省财政资助少于申报单位申请额度时,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人联系合作企业自筹解决,并在项目申报书中做出承诺。

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1.推荐程序。申请人按指南要求和注意事项(附件1、4)填写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2-3),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科技处统一审核、汇总和推荐给省市场监管局,由省市场监管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开展项目受理、形式审查、评审论证,经公示无异议后,会同省科技厅下达立项计划。

2.推荐时间。各学院于2022年10月2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勤政楼10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书和汇总表的word电子版发送至kjc@ahau.edu.cn;申报书纸质版打印并附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双面A4打印,一式三份,附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汇总表纸质版由学院盖章签字(一式一份)。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65786441

科技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