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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2年第一期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30日 11:5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细则》(校科字〔2020〕14号)、《安徽农业大学横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4号)相关规定,现将科研项目2022年第一期结题结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结账项目范围

1.纵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结题未结账的项目。

1)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以及安徽省科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等我校牵头承担的,按年度成批次统一设立的政府科技项目不需要项目主持人申报办理结账手续,科技处会同财务处对结余经费为0,或结余经费在1000元以下且2年内无支出的项目统一办理结账手续,结余经费归学校统筹使用。

2)其余经费拨付到校的各级各类已结题未结账的纵向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当主动按照本通知要求办理结账手续。

2.横向科研项目结题结账范围

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全部横向项目,须办理结题结账。项目已经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合同经费足额到校。

二、结账方式

1.纵向科研项目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及结余经费管理细则》(校科字〔2020〕14号)执行,项目主持人需提交《安徽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账申请审批表》(附件1,word格式)和结题证明材料(pdf格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给学院。

2.横向科研项目

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横向科技服务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22〕4号)执行,项目负责人可以自主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结余经费:

1)方式一:委托方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项目结题后的结余经费可以转入校科技发展资金统筹账户中项目负责人横向项目经费子账户,用于项目续研及预研的业务费用支出。

结题结账时,项目主持人需提交《安徽农业大学横向科技服务项目结账申请审批表》(附件2,word格式)、结题证明材料(pdf格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方式二:课题组可以申请选择结余经费按照学校、学院、课题组2:2:6进行分配,并按照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结题结账时,项目主持人需提交《安徽农业大学横向科技服务项目结账申请审批表》(附件2,word格式)、《结账支出发放申请表》(附件3,excel格式)、结题证明材料(pdf格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此方式只适用于2018年8月1日以来建账立项的项目。

三、结账流程

1.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型,按要求提交结账材料报学院汇总。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清理经费收支和应收应付款项,暂付款尚未结清的,应在结账之前全部报销或归还,否则不予结账处理。

2.学院汇总项目负责人报送的结题结账材料,纸质版在办理相应的审核手续(签字、盖章)后,集中送相应部门联系人,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邮箱。

3.科技处受理汇总纵向项目结账材料,新农院受理汇总横向项目结账材料。

4.财务处依据科技处和新农院汇总数据,办理审核、结账手续。

四、其它事项说明

1.关于结题证明材料,可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一项或多项作为证明:

1)验收报告中专家验收意见签字页。

2)验收结果批文<含网上公告>。

3)结项证书(证明)。

4)项目委托单位出具的《科研委托项目完成确认函》(附件4)。

5)《安徽农业大学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附件5)。

结题证明材料建议不超过3页。

2.本期应结题结账而因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横向项目,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本人签字的延期结题申请报告(纸质版),说明原因,经所在学院同意,报新农院审核、备案后方可延期。

五、报送时间安排及联系人

1.本期结题结账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

2.纵向项目材料受理联系方式

科技处:汪添祺(勤政楼105室,电话65786441,邮箱wtq9098@ahau.edu.cn)。

3.横向项目材料受理联系方式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许成林(勤政楼151室,电话65786349,邮箱xnychengguo@ahau.edu.cn)。

                      科技处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财务处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