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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2日 11:3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正式申报工作即将在下半年开始,为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精神和往年申报要求,科技处计划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工作安排

1.本次预申报包括优青、知名专家、青年和面上项目。预申报老师根据项目申报书模板(附件1和附件2)填写预申报信息和正文。

2.学院需积极动员,加强项目的申报和组织,鼓励符合条件的老师参与申报,保证项目申报数量,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知名专家、优青项目重点论证。请各学院摸底后报送申报知名专家、优青项目的人员名单,科技处统一负责组织专家论证,论证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二、申报资格条件

1.优青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知名专家项目、优青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含知名专家项目申请),提出申请计数。

2.知名专家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课题),且取得突出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知名专家项目(含以前的省优秀青年科技基金项目),未曾获得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项目申请人申请次数合计不超过2次,提出申请计数。

3.青年项目申请人,男性应当是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应当是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家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是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知名专家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面上项目1次;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知名专家项目且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5.申请人及其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符合《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附件3)。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不限项。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同年申请省基金项目限2项,正在承担省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请。

2.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量不得超过两个

3.知名专家、优青、青年和面上均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提交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只需明确项目经费总额。

4.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项目申请。2022年到期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可以提出项目申请,其中结题验收“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四、预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请未在安徽省科技厅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上注册过的预申报人,按照注册程序(附件4)及时注册,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2.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附件材料扫描成一个完整PDF,总页数不超过40页,包括不超过5个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

3. 各学院于8月26日下午下班前报送知名专家、优青项目预申报人员清单(附件5)。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0551-65786441

邮箱:kjc@ahau.edu.cn

                           科技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