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21〕43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二、实施方式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设立三类专项,即技术攻关专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和揭榜挂帅专项。本批先行启动技术攻关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揭榜挂帅专项启动另行通知。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即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支持强度
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300万元/项给予支持。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超过57周岁的需出具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项目实施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课题(自然科学基金和各类后补助、奖励、股权债权投资等项目除外)。
2.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且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截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4.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5.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应由我省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在2020年1月1日以后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作价投资协议,或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开发合同。
6.项目由多个单位合作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详见附件2)。
五、项目推荐名额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除外)实行不限额推荐。
六、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登录“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kjgl.ahinfo.org.cn/egrantweb/),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通过系统提交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30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17:00
2.学校负责在2022年1月5日17:30前完成系统审核推荐。
3.材料报送。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科技处统一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七、其他要求
各学院高度重视项目组织和申报,做好项目整合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做好2022年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的统筹申报。鼓励老师积极参与企业牵头申报,拓宽项目申报渠道。
联系人:汪添祺 赵冠艳
联系电话:65786441 65786181
附件1: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科研项目(纵向)联合申报项目协议书(仅供参考)
附件3: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22年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填报注意事项
科技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