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老师:
科技部对“农业生物重要性状形成与环境适应性基础研究”等“十四五”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进行了部署安排,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意申报(主报或参报)项目的教师认真阅读通知相关要求(附件1)及申报指南(附件2),填写“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信息简表(2021)”(附件3),提交至各学院。各学院于6月1日(周二)下班前,将申报信息简表汇总后加盖学院公章报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kjc@ahau.edu.cn(命名“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信息简表2021--**学院”)。
二、确定主持申报的项目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预申报书(附件4),报送到专业机构。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
三、预申报书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6月4日8:00至7月6日16:00。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抓紧通知相关老师,共同谋划,主动联系优势单位,开展联合申报;特别是,有自主优势的项目,要尽快组织力量,充分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做好牵头申报工作;需要出具邀请函的或有疑问的,请与科技处联系。
(二)主报或参报项目的均需上报科技处。填写申报信息简表时请务必完全按照申报指南中的专项名称、项目名称及编号填写,如项目有自拟名称,可补充写在后面。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附件5),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材料还包括经费自筹证明(附件6)、企业资质、外籍专家聘用证明等以及申报指南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人员超项查询。请用项目负责人的账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自行查询,避免重复申报;或将需要查询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发送至科技处,科技处统一查询。
(五)申报资格提示:
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2、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4、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
5、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8、科技部推出项目管理改革新举措,制定了“揭榜挂帅”项目、更大范围内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采取部省联动实施方式及探索实行技术就绪度管理。
“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不设门槛”,项目牵头申报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揭榜团队须签署“军令状”。项目(课题)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青年科学家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基础前沿类专项,青年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男性35周岁以下,女性38周岁以下;其他专项,年龄要求男性38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3家。
联系人: 赵冠艳 联系电话:65786181
科技处
2021.5.18
附件1:科技部通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10517/4308.html
附件2:项目申报指南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指南编制专家名单.rar
附件3:
重点研发申报信息简表(2021).xls
附件4: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书模板(2019).docx
附件5: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联合协议
附件6:自筹经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