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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到期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结题和进展报告填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1日 16:40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项目主持人:

现将2019年应结题项目结题和填报进展报告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结题工作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2、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在线提交;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报到所在学院,学院统一收齐后即可报送到科技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3、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4、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

 二、进展报告填报工作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于2020年1月10日前系统完成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需填报进展报告项目清单见附件)

三、应退结余资金情况

按照《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的要求,2019年12月31日学校将停止这批项目的经费支出,2020年1月1日学校将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应退结余资金情况表》。请部分有结余经费的尽快使用。

联系人:赵冠艳  联系电话:65786441

                        科技处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