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质量,围绕“国家社科基金有突破”总体目标,按照“学校统筹、学院主体、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特制定2021年度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论证总体方案。
2021年度我校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论证继续采取分学院、分学科进行,学院主导负责组织、采取学术报告与“一对一”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一、具体方案
第一阶段:选题及研究思路论证。要求2020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选题是关键,主要针对申报书选题和研究内容、研究思路进行论证、讨论。邀请学校学科带头人、有国家社科基金主持经验的老师,以及校外有经验的专家老师,结合各学院优势学科及师资力量,进行辅导论证。
第二阶段:申报书初稿论证。要求在2021年1月底之前完成。主要是对申报书完整稿进行辅导论证。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将完整的项目申报书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结合申报社科基金项目的学科,分学科邀请校外专家开展辅导论证。
第三阶段:申报书“一对一”指导把关、形式审查。要求在2021年2月底之前完成。对修改后的申报书进行精准辅导,特别是质量较好的申报书“一对一”重点把关修改,对于近两年新进博士申报书要安排专家“一对一”重点指导。
各学院、学科分工安排: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管理学)负责人:孙超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文学、法学、社会学等)负责人:姜红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列、哲学等)负责人:黄洪雷
●外国语学院(外国文学、语言学)负责人:孙志农
●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艺术学)负责人:杜兆芳
二、其他要求:
1.相关文科学院要注重学术交流,把校外专家请进来,年轻老师走出去,邀请校外专家来校学术交流,各学院要经常举办学术报告会,营造浓厚学术氛围。
2.请各学院制定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论证计划,并报送2021年计划申报数及重点培养突破的人员名单。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论证计划(时间、地点、拟邀专家)、计划申报数、重点培养突破的人员名单(1-2人)报科技处,科技处根据各学院的计划申报数下达申报指标。
3.请各相关学院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论证方案中的时间节点,做好每一场论证会的安排,并提前3天将论证会通知发送科技处,便于科技处在校园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鼓励各学院交叉研讨交流。
4.科技处结合全校申报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论证辅导,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如需科技处协调相关事宜请提前与科技处联系。论证专家费有困难的学院,科技处可以提供经费支持。
科技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