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确保假期期间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稳定,督促各科研实验室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安徽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排查整治芬太尼类物质及制毒物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皖禁毒委〔2020〕1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学院自查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安排,层层落实责任。2.检查内容包括危化品的使用和管理、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物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3.根据《全省排查整治芬太尼类物质及制毒物品专项行动方案》(附件1)的通知要求,切实摸清本单位涉芬太尼类物质等精神活性物质,重点设备。参照方案通知中附件2至附件7中可用于制度化学品等目录,填报“化学品和设备详细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于2021年3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科技处、生物技术中心(其中:生物科技楼、工程科技楼实验室报送至生物技术中心。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放假期间正常开放的实验室应做好实验室通风、消毒、信息登记等工作。二、现场检查学校将组成检查小组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抽查。联系人:科技处 张信得 联系电话:65786181;邮箱89384593@qq.com生物技术中心 王雷 联系电话:65786045;邮箱:swjszx@ahau.edu.cn 科技处、生物技术中心 2021年1月11日 附件1.关于印发《全省排查整治芬太尼类物质及制毒物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附件2.化学品和设备详细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