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 要求,为提高专利预审质量,根据学校专利申请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预审领域分类号
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领域。
2.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产业领域。
二、代理机构要求
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求,自2025年10月1日起,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被列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布的“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不接受“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之外的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
三、申请流程
1.提交材料:有专利预审需求的老师,准备专利说明书、专利预审检索评估报告、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附件2,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专利预审,需明确一位指导老师。提交专利预审的专利必须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专利。
2.业务办理:审核通过的专利预审,科技处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上关联代理机构,发放专利预审编号。申请材料需一周内线上提交。通过专利预审授权的专利,要交满两年年费,专利权转让及时向科技处和保护中心报备。
四、其他要求
1.明确专利负责人。所有办理预审业务的专利需明确第一发明人作为专利负责人,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需明确一位指导老师作为负责人。
2.学院审核专利质量。二级学院需对提交预审的专利质量严格把关,并在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签字确认。科技处定期反馈保护中心预审通过率至有关学院。
①提交专利预审申请合格比例低于75%的,暂停相关学院专利预审申请资格三个月;合格比例低于50%的,暂停相关学院专利预审申请资格六个月。
②1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暂停相关学院专利预审资格六个月。
3.代理机构管理考评。学校对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通过率进行评价考核,并对代理机构予以相应管理。
①一年内代理提交专利预审申请合格比例低于75%的,暂停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六个月,合格比例低于60%的,暂停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一年。
②1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暂停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一年。2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取消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不再接受申请。
请办理专利预审的老师提交专利说明书、专利预审检索评估报告、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学院签字盖章、代理机构盖章)电子版至邮箱605849362@qq.com(邮件名称为:XX学院+第一发明人及指导老师姓名+专利名称),科技处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786408 (QQ:605849362)
邮箱: 605849362@qq.com
附件1: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
附件2: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
科技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