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校首页|智慧安农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专利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1日 14:40 发布人: 浏览次数:

老师:

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和《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 要求,提高专利预审质量,根据学校专利申请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利预审领域分类号

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领域。

2.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和高端装备产业领域。

二、代理机构要求

根据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求2025101日起,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被列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布的“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1),不接受“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之外的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申请。

申请流程

1.提交材料:有专利预审需求的老师,准备专利说明书、专利预审检索评估报告、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附件2,代理机构盖章确认电子版提交至邮箱。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专利预审,需明确一位指导老师。提交专利预审的专利必须为有实际应用价值的专利。

2.业务办理:审核通过的专利预审,科技处在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合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上关联代理机构发放专利预审编号申请材料需一周内线上提交。通过专利预审授权的专利,要交满两年年费专利权转让及时向科技处和保护中心报备。

四、其他要求

1.明确专利负责人所有办理预审业务的专利明确第一发明人作为专利负责人,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的需明确一位指导老师作为负责人

2.学院审核专利质量。二级学院需对提交预审的专利质量严格把关,并在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签字确认。科技处定期反馈保护中心预审通过率至有关学院。

提交专利预审申请合格比例低于75%暂停相关学院专利预审申请资格三个月;合格比例低于50%暂停相关学院专利预审申请资格六个月

1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暂停相关学院专利预审资格六个月

3.代理机构管理考评。学校对代理机构提交的专利预审通过率进行评价考核,并对代理机构予以相应管理。

①一年内代理提交专利预审申请合格比例低于75%暂停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六个月,合格比例低于60%暂停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一年

1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暂停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一年2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取消代理机构专利预审代理资格,不再接受申请


请办理专利预审的老师提交专利说明书、专利预审检索评估报告、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学院签字盖章、代理机构盖章)电子版至邮箱605849362@qq.com(邮件名称为:XX学院+第一发明人及指导老师姓名+专利名称)科技处及时反馈。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5786408 QQ:605849362

邮箱 605849362@qq.com


附件1: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

附件2:专利预审申请前评估登记表

科技处

2025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