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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1:5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的通知》(原文链接)要求,启动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省委 省政府对产业创新的要求,聚焦全省优势产业、各地主导产业和重要产业布局,重点针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关键节点面临的重大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二)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高校院所等实施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每个项目应下设3-5个贯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攻关的子课题。鼓励链主(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牵头,联合全省(全国、长三角)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有组织创新,并实现产业化应用。

   (三)坚持以突破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整机、零部件等标志性产品为目标,主要技术指标明确、量化、可考核;体现科技创新对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作用,绩效目标突出国产化替代率、市场占有率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力争突破一批卡脖子难题,研发一批国产化替代标志性产品,实现一批成果产业化示范应用,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二、申报指南

   2024年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指南(附件1),包含先进光伏、新型储能、集成电路装备及关键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生物制造、新材料(镁基新材料、纺织新材料等)、绿色及精细化工、工业级无人机、机器人及人形机器人、工业母机(智能成套装备)、智能家电(居)、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资源循环利用(废钢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旧纺织品等)、生物药等产业链优先主题。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和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23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

2.2023年度社保为零或2022年、2023年连续两年企业所得税为零的企业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3.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4.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级科技项目。同一个主持人每年度限申报1个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科技项目。

(三)其他条件和要求

5.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得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以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7.项目应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并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附件4),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8.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9.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高于1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20%,剩余经费由合作单位自筹解决,需签订配套经费承诺书(附件5)。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负责人会同合作单位自筹解决,无力解决的主动放弃立项资格。

五、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无纸化申报,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2.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联合企业和科研院所,按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鼓励从企业牵头申报。

3. 通过“智慧安农”-“印章使用管理”,选择“合同专用章”-“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协议”流程,线上办理合作协议盖章,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印章使用申请》,前往科技处103办理盖章;选择“行政(党委)公章”-“纵向科研事务”流程,线上办理申报书盖章,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印章使用申请》,前往党政办办理盖章。

4.申报书附件1“诚信承诺书”中的申报单位部分、附件2“单位相关资质证明”、附件4“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可联系科技处获取电子版。附件5“企业所得税”和附件6“企业缴纳社保证明”非必填项。

六、学校申报节点

1.学院于2024年8月15日下班前统一将:

1)申报书的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含证明材料);

2)《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word版及学院盖章扫描件。

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箱kjc@ahau.edu.cn,学校统一报送。

上述申报书(word版及扫描件)和文件压缩包均按照优先主题+归口管理单位+项目名称(例如,先进光伏+安徽农业大学+高效率晶硅电池研究)的格式命名。材料一经报送,不得修改。

2.学校于8月16日前将推荐函、申报材料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省工信厅邮箱。

联系人:汪添祺

联系电话:0551-65786441

邮箱:kjc@ahau.edu.cn

                              科技处

                          2024年8月5日